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guī)定,我旗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建設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結合實際,確保了我旗政府信息可以全面、及時、準確公開,進一步提高了旗人民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為經濟社會發(fā)展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提供了便利服務。現將我旗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統(tǒng)籌協(xié)調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全力推進全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設。為使我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規(guī)范化,旗人民政府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體系。建立了各項制度,并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綜合進行檢查、考評,確保政府信息公開事項落到實處。
三是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積極組織全旗各蘇木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深入學習《條例》,熟悉掌握《條例》相關規(guī)定,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重點公開了行政執(zhí)法部門、公用事業(yè)等單位的相關信息和群眾關心的難點、焦點問題,重大決策事項、重點工程事項等。不斷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流程,嚴格按照《條例》有關要求,認真梳理各類公開事項,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工作。目前,全旗各蘇木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都能按照統(tǒng)一規(guī)范的文本要求,結合實際,努力完成編制任務,并及時通過各種方式將公開目錄向全社會公開。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是公開意識及內容需要進一步深化。有些部門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視不夠,沒有及時總結、分析工作經驗和存在問題。政府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距離,有關決策、規(guī)定、規(guī)劃、計劃、方案的草案公開、聽取公眾意見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強。
二是組織引導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由于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是一項全新的制度,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和社會公眾對其尚不熟悉,因此在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對有關概念理解不一致,處理程序不夠規(guī)范。同時,有的部門信息公開工作人員不落實或不穩(wěn)定。
三是長效工作機制建設需要完善。有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內容表象化,細化不夠,實質性內容不多,在更新維護、監(jiān)督約束等方面的工作機制尚不健全。
四是信息公開目錄系統(tǒng)工作人員業(yè)務技能有待提高。各部門的信息公開的意識程度不同、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技術能力的差異,信息公開的意識需要進一步提高,培訓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
2011年工作計劃和安排:
一是充實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加強對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決定草案公開制度,充分征求公眾意見,推動科學、民主決策。
二是規(guī)范、優(yōu)化申請?zhí)幚砹鞒蹋黾邮芾睃c。規(guī)范信息公開流程,提高申請?zhí)幚硇?,方便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咨詢服務工作。
三是拓展公開形式。進一步發(fā)揮政府公報、新聞媒體的作用。完善檔案館的政府信息公開匯聚和集中查詢功能;加強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完善門戶網站的政策法規(guī)庫,集中發(fā)布本市政府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
四是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評估、監(jiān)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和工作年報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審查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發(fā)展,深入、持續(xù)、高效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五是加快完善網站功能,加強網站信息公開搜索能力,提高信息獲取的速度和便捷性。
2011年我們將繼續(xù)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部署,進一步創(chuàng)新工作思路,不斷地推進我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好地為建設法治政府、陽光政府、透明政府的大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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