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1521280116192633/202403-00029 | 組配分類: | 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 |
發(fā)布機構(gòu): | 旗民政局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通知 |
名稱: | 臨時救助辦事指南 | 文號: | 無 |
成文日期: | 2024-03-31 | 發(fā)布日期: | 2024-03-31 |
臨時救助是指對遭遇突發(fā)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qū)е禄旧钕萑肜Ь?,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給予的應急性、過渡性的救助。
一、申請條件
急難型救助。主要包括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遭遇自然災害、家庭成員突發(fā)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xiàn)嚴重困難、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個人。
支出型救助。主要指生活困難家庭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一定時期內(nèi)出現(xiàn)嚴重困難的家庭。
二、申請渠道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其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急難發(fā)生地蘇木鄉(xiāng)鎮(zhèn)或旗民政局申請臨時救助。
三、救助熱線
咨詢、反映社會救助相應問題可撥打“12345”24小時政務服務熱線或在工作時間撥打社會救助熱線電話:0470-8818567,工作日電話值守時間:9:00-12:00,14:00-17:00。
四、申請材料
申請臨時救助時應提供《臨時救助申請書》、身份證明、家庭基本情況和遭遇困難證明等相關(guān)材料并簽署《家庭收入、財產(chǎn)核對授權(quán)書》。
五、申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