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1521283185716046/202408-00019 | 組配分類: | 執(zhí)法案件公示 |
發(fā)布機構: | 旗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主題分類: | 市場監(jiān)管、安全生產監(jiān)管 |
名稱: | 鄂溫克旗伊敏蘇木伊興綜合商店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 文號: | 無 |
成文日期: | 2024-08-27 | 發(fā)布日期: | 2024-08-27 |
2024年7月11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鄂溫克旗伊敏蘇木伊興綜合商店進行食品安全檢查,現場檢查發(fā)現過期食品,執(zhí)法人員當場制作《現場筆錄》,并對涉案食品進行扣押。2024 年07月11 日,經局機關負責人批準,我局正式立案調查。2024年7月12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經營者張海玲制作《詢問筆錄》。
經查:
鄂溫克旗伊敏蘇木伊興綜合商店現場檢查發(fā)現過期食品:1、牛舌糕1袋,凈含量400克/袋,生產日期2024年5月3日,保質期60天,過期時間為2024年7月2日;2、爆漿香蕉蛋糕1盒,凈重手工制作計量稱重,生產日期2024年5月1日,保質期60天,過期時間為2024年6月30 日;3、三文治腸1個,凈含量350克/個,生產日期2024年1月1日,保質期150天,過期時間為2024年5月30日;4、伊利純牛奶11盒,凈含量250ml/盒,生產日期2023年11月26日,保質期6個月,過期時間為2024年6月26日。
該批過期食品貨值金額共計64.5元。其中,牛舌糕1袋,銷售價10元/袋;爆漿香蕉蛋糕1盒,銷售價10元/盒;、三文治腸1個,銷售價6元/個;伊利純牛奶11盒,銷售價3.5元/盒。
該批過期食品無法提供進貨票據,購入時間和購入數量無法確定,購入后都有銷售,無銷售記錄,過期后未銷售無法認定。
因無法提供銷售記錄,該批過期食品無法計算違法所得。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1.《營業(yè)執(zhí)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合法。
2.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證明當事人的合法身份。
3.2024年7月11日《現場筆錄》1份(3頁),《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1份(2頁),《財務清單》1份(1頁),現場視頻1份,證明現場情況和當事人違法事實。
4.2024年7月12日《詢問筆錄》1份(3頁),證明當事人的涉案情況屬實。
5.供貨單位證照復印件9份,證明進貨渠道合法。
行政處罰告知情況:執(zhí)法人員于2024年08月16日對鄂溫克旗伊敏蘇木伊興綜合商店的經營者下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經營者沒有提出陳述、申辯意見。
案件性質:根據上述違法事實和證據,當事人無法提供進貨票據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食品經營企業(yè)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钡囊?guī)定。
當事人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guī)定。
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本局認為當事人無法證明過期食品未售出,但能積極配合調查、主動提供證據材料、違法行為輕微,且近兩年我局未收到關于當事人食品安全相關投訴,符合《內蒙古自治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guī)則》第十四條第(一)、(二)項“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行政處罰;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社會危害后果輕微的,可以減輕行政處罰:(一)積極配合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二)違法行為輕微的;”的規(guī)定,可以減輕處罰。
處理意見及依據: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yè),直至吊銷許可證:(三)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規(guī)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決定對當事人鄂溫克旗伊敏蘇木伊興綜合商店處以一般行政處罰,具體處罰內容如下:
(1)警告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五)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guī)定,參照《內蒙古自治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guī)則》第十四條第(一)、(二)項的規(guī)定。決定對當事人鄂溫克旗伊敏蘇木伊興綜合商店處以減輕處罰,具體處罰內容如下:
(1)沒收超過保質期食品:牛舌糕1袋,爆漿香蕉蛋糕1盒,三文治腸1個,伊利純牛奶11盒。
(2)罰款:3000.00元。
綜上,決定對當事人鄂溫克旗伊敏蘇木伊興綜合商店作如下處罰:
1、警告;
2、沒收超過保質期食品:牛舌糕1袋,爆漿香蕉蛋糕1盒,三文治腸1個,伊利純牛奶11盒;
3、罰款:3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