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鄂溫克族自治旗維納河林場警告。
《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
鄂溫克族自治旗維納河林場工資田耕地出租收入未按規(guī)定上繳旗財政國庫,全部直接用于單位日常支出。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wù)院令第427號)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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