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據(jù):《居住證條例(國務院)》、《關于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縮短居民身份證申領時限下放居住證制證權限》的通知、《呼倫貝爾市居住證實施辦法》的通知
2.所需材料:(1)居住登記憑證(滿半年);(2)居住地穩(wěn)定住所:房屋租賃合同、房產(chǎn)證、3.購房合同;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連4.續(xù)就讀:學生證、就讀單位出具的其它能夠證明連續(xù)就讀的材料。
5.受理條件:材料齊全,符合要求,即時辦理。
6.辦理程序:對提供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要求后受理一辦結
7.承諾時限:一個工作日
8.收費標準: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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