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溫克族自治旗巴彥托海鎮(zhèn)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發(fā)布時間:2023-01-14
來源:巴彥托海鎮(zhèn) 字體:[大 中 小]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現(xiàn)公布鄂溫克族自治旗巴彥托海鎮(zhèn)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六部分內容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統(tǒng)計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請與鄂溫克族自治旗巴彥托海鎮(zhèn)人民政府黨政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鄂溫克族自治旗巴彥托海鎮(zhèn)人民政府二樓黨政辦公室,郵編:021100,電話:0470—8814644,聯(lián)系郵箱:bayantuohai@163.com)。
一、總體情況
2022年,巴彥托海鎮(zhèn)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鄂溫克旗政務服務局工作要求,緊緊圍繞鎮(zhèn)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堅持“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強化組織建設,完善工作機制,拓寬信息公開渠道,妥善處理依申請公開,加強政策解讀及回應關切力度,不斷創(chuàng)新政府信息公開形式、擴大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進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實滿足社會公眾獲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持續(xù)推動打造法治政府、創(chuàng)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fā)展。
(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2022年,我鎮(zhèn)深入挖掘提煉政務信息內容,不斷提高信息服務水平,累計推送信息2547篇,公開渠道包含旗政府門戶網站,三務公開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推送信息在全旗及全市都名列前茅。政務信息報送工作,一是找準“重點”,針對不同時期不同的中心工作、同時期不同的重點工作,不斷調整、篩選報送信息。二是抓住“亮點”。圍繞亮點突出、富有特色的工作,第一時間報送政務信息及簡訊。三是凝聚“視點”。圍繞當前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及時整理歸納發(fā)布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我鎮(zhèn)認真落實《條例》、《呼倫貝爾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實施辦法》(呼政辦發(fā)〔2018〕34號)、《鄂溫克族自治旗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實施辦法》(鄂政辦發(fā)〔2018〕12號)相關規(guī)定,在政府門戶網站依申請公開專欄,及時更新依申請公開指南、申請表、流程圖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的工作制度,加強依申請公開工作規(guī)范。2022年,我鎮(zhèn)共收到依申請公開事項0件。全年未出現(xiàn)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三)政府信息管理
遵循“及時準確、公開透明、強化服務、便民便利”原則完善《巴彥托海鎮(zhèn)政務公開制度》,《巴彥托海鎮(zhèn)依申請公開制度》《巴彥托海鎮(zhèn)政府信息年度報告制度》等,保證信息準確、及時、有效地發(fā)布,有效推動我鎮(zhèn)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走上制度化軌道,積極促進法治政府、服務政府、責任政府和廉潔政府建設。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具體要求,精確規(guī)劃、標準建設,及時準確公布相關政府信息,通過鄂溫克旗人民政府官網和巴彥托海之窗微信公眾號及時發(fā)布相關通知公告及信息,定期更新工作動態(tài)和便民信息,公開機構職責、機構設置和領導成員信息,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有力地促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建立健全信息公開機制,暢通信息公開渠道,堅持重要事項、重點工作公示原則,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按照國家統(tǒng)一政府網站監(jiān)測標準,加強日常管理,對照網站考核指標,加強政府門戶網站、“三務”公開服務平臺及政務新媒體維護管理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政務微信進行政務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宣傳,專人負責,并每周更新內容,加大信息傳播的時效性和便捷性,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為群眾了解政府工作提供參考。二是專人負責政府門戶網站、“三務”公開服務平臺日常維護工作,積極參加政務公開業(yè)務培訓,進一步提升業(yè)務工作科學化、規(guī)范化水平。
(五)加強政務公開平臺建設
緊緊圍繞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制定有效措施,大力推行親切政府服務,在各嘎查社區(qū)分別建設便民服務站,設立公示欄,方便群眾辦事,也使工作越來越透明。我鎮(zhèn)4個嘎查、6個社區(qū)微信公眾號年發(fā)布信息1557條、政務公開平臺發(fā)布986條,實現(xiàn)政務信息公開全覆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fā)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xiàn)行有效件數 |
規(guī)章 | 0 | 0 | 0 |
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行政強制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yè)企業(yè)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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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還存在部分信息更新還不夠及時高效;推動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的力度不夠;不同公開渠道負責人存在重復公開或者遺漏公開的情況。結合以上不足,2023年我鎮(zhèn)將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認識。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一項長期化、日?;椭贫然墓ぷ鳎瑖栏癜凑掌煺展_政務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要求,進一步統(tǒng)一思想,深化認識,確保組織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
二是加大培訓,提升質量。加大教育培訓力度,使干部職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視信息公開,提高信息報送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升信息質量。
三是規(guī)范程序,嚴格發(fā)布。嚴格規(guī)范信息的收集、編制、審查、發(fā)布、監(jiān)管等各環(huán)節(jié)程序,明確有關信息發(fā)布的職責分工,加強監(jiān)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諉、遺漏信息等情況的發(fā)生。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其他需要報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