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本機關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設法治政府,充分發(fā)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guī)定,編制本指南。需要獲取鄂溫克旗自然資源局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范圍
依據(jù)《條例》第三章規(guī)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具體范圍參見《鄂溫克旗自然資源局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試行)》,該《目錄》將根據(jù)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及時動態(tài)調整更新。
(二)公開渠道
1.政府網(wǎng)站:鄂溫克族自治旗政府門戶網(wǎng)站(網(wǎng)址:http://www.world-dating-partner.com/);
2.政府公報:《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公報》;
3.政務新媒體:“鄂溫克族自治旗自然資源局”微信公眾號(微信號:gh_b050d154c225);
4.國家檔案館:鄂溫克族自治旗檔案館(地址:鄂溫克族自治旗巴彥托海鎮(zhèn)瑟賓街;聯(lián)系方式:0470-8812329;查閱服務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5.政務服務場所:鄂溫克族自治旗政務服務大廳(地址:鄂溫克族自治旗巴彥托海鎮(zhèn)烏日切系阿木吉街旗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政務公開專區(qū)”;查詢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聯(lián)系方式:0470-8980102
(三)公開時限
依據(jù)《條例》規(guī)定,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將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根據(jù)本指南,可申請公開本機關的政府信息。
(一)申請接收渠道
1.當面提交
地址:鄂溫克族自治旗索倫大街南自然資源局辦公樓二樓辦公室
工作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聯(lián)系電話:0470—8814690
2.郵政寄送
收件人:鄂溫克族自治旗索倫大街南自然資源局辦公樓
地址:鄂溫克族自治旗索倫大街南自然資源局辦公樓二樓辦公室
郵編:021100
其他:信封上請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網(wǎng)絡提交
請登錄鄂溫克族自治旗政府門戶網(wǎng)站“政務公開”欄目“自然資源局”“政府依申請公開”“在線申請”(https://www.nmg.gov.cn/zwgk/zfxxgk/ysqgk/index_351.html?deptId=1336)提交申請。
(二)注意事項
1.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應當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可在鄂溫克族自治旗政府門戶網(wǎng)站“政務公開”欄目“自然資源局”“政府依申請公開”“申請表下載”(http://www.world-dating-partner.com/OpennessRequest/showList/493/1/page_1.html)下載。
2.申請表應準確載明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lián)系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載體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內容描述應當指向明確,建議詳盡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標題、文號、發(fā)文時間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當面申請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通過郵政寄送提交申請的,應隨申請表附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網(wǎng)上申請的,應上傳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或照片。
4.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補正的申請不符合要求或者補正后仍然無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機關將視情況與申請人進行溝通,仍無法確定的,本機關書面告知申請人申請內容不明確,無法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5.依申請公開渠道僅限于申請人獲取政府信息,信訪、舉報、投訴等訴求請通過其他法定途徑進行。
(三)收到申請時間的確定
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行政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應當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申請人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砥谙?,自收到申請之日的次日起計算?
(四)答復期限
依據(jù)《條例》規(guī)定,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規(guī)定的期限內。
如涉及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情形,答復期限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第六條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收費標準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內蒙古自治區(qū)財政廳 發(fā)改委 政務服務局關于明確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內財稅[2021〕785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收費標準如下:按件計收執(zhí)行下列收費標準:
1.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
2.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目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按量計收執(zhí)行下列收費標準:
1.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
2.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
3.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
4.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機構名稱:鄂溫克族自治旗自然資源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鄂溫克族自治旗索倫大街南自然資源局辦公樓二樓辦公室
工作時間:9:0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聯(lián)系電話:0470—8814690
四、監(jiān)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下載:鄂溫克族自治旗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